音乐学
音乐学院
音乐学专业
一、专业定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传承香港中文大学的办学理念和优良学术传统,以“结合传统与现代,融会中国与西方”为使命,以创建一所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己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华传统和社会担当的创新型高层次人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以下简称“音乐学院”)作为深圳市政府规划建设的“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之一,定位是一所国际化、创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以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国际认可的学术水准和教学模式,秉承大学的国际化氛围、书院制传统、全人教育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
在专业和课程设置方面,音乐学院将以培养学术型音乐人才为基础,以培养表演型音乐大师和高端音乐人才为特色,注重创新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弘扬国乐兼融汇中西,注重探索音乐艺术前沿学科建设,致力构建国际化、创新型音乐人才的本、硕、博培养体系。结合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音乐学院将打造行业顶尖水准的国际教师团队,以及世界一流的教学和表演场地。
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学科科目旨在指导学生从历史、文化和社会学的角度聚焦,对音乐进行学术研究。课程的整体设计兼顾传统与现代,结合本土与西方,除重点研究中西方音乐文化外,更关注音乐在当代社会的实践议题和如何用音乐推动文化及社会发展。目的是使音乐学研究能直接协助当代社会在文化、教育及经济上的发展。
二、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的学生经过全面的学习后,不仅能够进入中小学进行音乐美育课程教学,还可以在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担任课程策划,或者进入中国著作权协会及其下属办事处从事音乐版权方面的工作。此外,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升学,进行学术型研究生学习。
本专业的学科设定旨在赋予学生专业及学术知识与能力,并成为全面发展的人才。学生完成课程后,应该获得:
- 高水平的学术能力、音乐研究能力及实用音乐技巧;
- 中国和西方音乐史领域的扎实知识基础和辩证思维能力;
- 对不同音乐文化清晰的理解和认知,全球视野和文化欣赏品位;
- 对音乐专业行为的标准及守则的清楚认知、透彻理解及严格遵从;
- 探索艺术的求知欲,独立工作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 通过研究生程度课程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的能力;
- 对终身学习的认知和追求。
三、培养规格
毕业要求总学分数为 120 学分。
大学核心课程 | 36学分 |
专业必修课程 | 72学分 |
选修课程 | 12学分 |
总计 | 120学分 |
四、课程体系
-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主修(一、二);合唱(一、二、三、四);听音练习和感知;音乐材料与结构;西方音乐史(一、二);音乐研究方法;音乐学导论;民族音乐学导论;音乐分析;中国音乐史;世界文化中的音乐;音乐美学;音乐及音乐家心理学;艺术的道德与创业精神;音乐与社会专题(一、二);音乐学特别专案;民族音乐学特别专案;中国音乐产业;大湾区的音乐文化(一);粤,潮州及客家器乐曲。
- 培养方向课程:
中国音乐乐论;音乐的批判思考;亚洲新音乐;高级音乐分析;当代音乐概论;流行文化中的音乐。
- 实践教学环节:
音乐学专业的课程会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
- 个别及小组授课将是主要的教学模式,学生通过面授辅导及音乐理论课程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师生或同学间的课堂互动将促进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的发展;
- 小组工作(小组讨论、报告、辩论等)和工作坊将被采用以促进问题和议题导向学习;
- 合唱科目可以教授学生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及如何在专业领域中有效协作;
- 音乐学特别专案及民族音乐学特别专案将作为毕业论文项目,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
- 学术科目中有关音乐治疗、中西音乐历史、世界音乐、流行文化、音乐管理、艺术道德及创业精神的内容,都将实行多元化教学。除了讲授外,也包括实地考察、访问及个案研究等教学方式。
五、 师资队伍
学院将面向全球招聘教师,打造国际一流的专业教学科研团队。预计到2030年建成一支120人左右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规划师生比为1:8。学院院长叶小钢教授是中国当代音乐创作的代表人物,我国当代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博士生导师、美国艺术与科学学会院士,现任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等职务。学院副院长陈永华教授是作曲家及指挥,曾为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讲座教授、文学院副院长及音乐系系主任、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常务副院长及香港大学成立的明德学院副校长(学术),现任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主席、香港合唱团协会主席、及多个团体的顾问包括:中国音乐家协会、香港中乐团等。
学院现已聘用专业课教师9人,全部为国际知名艺术家,符合高水平音乐艺术院校的师资标准。所有教师均拥有国内外研究生学习经历并具备中英文授课能力及高标准的国际视野,满足学院国际化办学的目标和要求。学院将逐步建立由学术带头人领导的各专业学术团队,以高质量的专业能力逐步完成教师队伍的组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