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关于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选拔程序及录取规则的补充通知
2025-05-12 通知公告
经大学研究决定,2025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选拔程序及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一、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确定初审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查看审核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录取。
(二)面试
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查看面试安排。
二、录取原则
(一)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综合成绩由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构成,其中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按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及最佳两门选修科目(甲类19门)计算总分(每*号计算1分,即5*计6分、5**计7分)。
(三)如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以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英国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四)最低录取标准:
1)中国语文科达第3级;
2)英国语文科达第3级;
3)数学科达第2级;
4)公民科达标;
5)选修科目一达第3级*;
6)选修科目二或数学延伸单元一/单元二达第3级*。
*备注:有意报考理科试验班的同学,选修科目须包含生物科、化学科、物理科中任意一门。
(五)“校长推荐计划”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同第(四)条。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