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5年港澳台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2024-12-24 申请办法
为鼓励优秀港澳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攻读本科学士学位,大学设立了港澳台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奖学金类型及额度
全额入学奖学金(人民币16.5万元/学年)
全免学费入学奖学金(人民币14万元/学年)
半免学费入学奖学金(人民币7万元/学年)
“励耘”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万元/学年)
港澳台新生入学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对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四年,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六年。
非临床医学专业的获奖学生每学年平均积点须达到3.0(满分为4.0),临床医学专业的获奖学生每学年等效积点须达到3.0(满分为4.0),方可在其后学年续得。若获奖学生未达到上述续得要求,仍可保留奖学金并进入为期一年的观察期,若翌年仍未达到续得要求,则须终止该项奖学金的颁发。
港澳台新生入学奖学金可与学科特长奖学金、运动特长奖学金兼得,学生所获的各类大学设立的非专项奖助学金总额不得超过16.5万元/学年。
二、奖学金评定
大学根据以下成绩择优评定:
1. 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联招)招收的新生,根据全国联招考试成绩择优评定;
2. 通过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的新生,根据学测成绩择优评定;
3. 通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的新生,根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和我校面试成绩择优评定;
4. 通过澳门保送生考试招收的新生,根据我校面试成绩择优评定;
5. 通过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的新生,根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和我校面试成绩择优评定。
三、附则
大学专责委员会拥有根据实情调整并最终决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