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新生入学博文奖学金申请办法(适用于北京、天津、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江西、安徽、陕西、贵州、广西、云南、黑龙江、辽宁、甘肃)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新生入学博文奖学金申请办法(适用于北京、天津、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江西、安徽、陕西、贵州、广西、云南、黑龙江、辽宁、甘肃)
为鼓励优秀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攻读本科学士学位,大学设立了新生入学博文奖学金。
一、 额度及续得条件
博文奖学金I(人民币5万元/学年)
博文奖学金II(人民币3万元/学年)
博文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对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四年,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六年。
获奖学生每学年平均积点达到3.3(满分为4.0)者,方可在其后学年续得。若学生学年平均积点未达到上述续得要求,仍可保留奖学金并进入为期一年的观察期,若翌年平均积点仍未达到续得要求,则须终止博文奖学金的颁发。
博文奖学金可与其它新生奖助学金兼得(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新生学科特长奖学金实施办法》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3年新生运动特长奖学金实施办法》),学生所获的各类大学设立的非专项奖助学金总额不得超过14万元/学年。
二、 申请资格及程序
(一)申请资格
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希望接受国际化教育的优秀高三学生,如高三期末或模拟考试成绩达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生源地规定的“博文申请资格线”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博文申请资格线”以我校各招生组通知为准),即可获得博文奖学金申请资格。
(二)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共有两种:“重点中学推荐”或“个人申报”(具体实施方式以我校各招生组通知为准)。
方式一:重点中学推荐
由我校邀请中学直接进行推荐,推荐名单须由中学校长签字或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统一提供给我校,获推荐的学生无需在系统中自行填报。
方式二:个人申报
博文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和吸纳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如有满足我校申请资格的其他优秀学生,亦可通过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申请。
1. 网上申请:即日起可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https://ugapply.cuhk.edu.cn),进入博文奖学金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请流程。
2. 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17:00。
3. 申请证明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2) 高三成绩单:须包含高三年级2次及以上校级/市级/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及排名等(须加盖中学或教务处公章)。若在申请阶段因不可抗因素无法完成成绩单盖章,也可在系统中下载诚信承诺书,经本人签名后上传至系统,并在大学入学录取通知书寄送前将盖章的成绩单补充提交至大学新生入学奖助学金邮箱(admissions-jz@cuhk.edu.cn),若届时未能及时补充提交或所提交的盖章版本与申请系统中所填成绩不一致,我校将有权取消博文奖学金资格;
3) 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例如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文艺体育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等,非必需)。
三、 审核及评定
博文奖学金由学校组织专家审核申请资料,大学专责委员会最终评定,学生(含重点中学推荐的学生)可于6月1日起在申请系统查询博文奖学金入围资格。
入围博文奖学金且被我校以普通提前批正式录取者,可获得博文奖学金II;如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规定的“博文I线”的要求(“博文I线”标准以我校各招生组通知为准),可获得博文奖学金I。
四、 招生咨询信息
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咨询邮箱:admissions-jz@cuhk.edu.cn
学校网址: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