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新生入学博文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鼓励优秀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攻读本科学士学位课程,大学设立了新生入学博文奖学金。
一、额度及续得条件
博文奖学金I(人民币5万元/学年)
博文奖学金II(人民币3万元/学年)
博文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GPA成绩须达3.3(满分为4)或以上,方可续得。若获奖学生连续两学年成绩未达到续得要求,则被取消博文奖学金资格。
博文奖学金可与其它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兼得(新生入学奖助学金绩点要求及续得标准等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学生所获的各项入学奖助学金总额不得超过12万元/学年。
二、申请资格
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具有国际视野的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获得博文奖学金申请资格:
(一)高三期末或模考成绩达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当地规定的“博文申请资格线”的排名要求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请资格线”将分别公布);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获得省级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并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http://gs.cyscc.org/的高三年级学生。
三、申请程序
登录学校招生网,进入2021年博文奖学金申请系统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流程完成网上申请。
申请方式共有两种:“重点中学推荐”及“个人申报”,注册申请时须填写个人、高中阶段成绩等基本信息,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方式一:重点中学推荐
1.学校推荐证明:该证明须校长签字或加盖中学公章(由中学统一提供给我校);
2.高三成绩及排名:高三阶段期末及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须盖中学公章);对于新高考省(市)考生,还须提供选考科目及英语成绩(如有);
3.按学科竞赛申请的学生,还须提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方式二:个人申报
博文奖学金的设立旨在鼓励和吸纳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如有满足我校申请要求的其它重点中学学生,我校亦支持考生通过个人申报的方式申请;申请人除需提供上述方式一中的第2、3项材料外,还须提供其他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或创新能力的材料。
四、申请材料列举
以下申请材料如果提交,我们会将其纳入评估范围作为参考(非必需)。
(一)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1.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例如:五大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竞赛等;
2.文艺体育竞赛获奖证书,例如: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或文艺项目竞赛等;
3.其他可反映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证明。
(二)英语及学术能力证明材料
1.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
2.清华大学中学生标准学术能力测试(THUSSAT)成绩报告;
3.其他表现英语及学术能力的证明。
五、报名截止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5月10日
六、博文奖学金审核及评定
博文奖学金由学校组织专家审核申请资料,大学专责委员会最终评定,学生可于6月1日在申请系统查询博文奖学金入围资格。
入围博文奖学金且被我校普通高考模式(提前批本科)正式录取者,可获得博文奖学金II;入围博文奖学金且被综评/三位一体模式正式录取者,其高考成绩排名(不含加分)同时达到“博文申请资格线”要求的,可获得博文奖学金II。
如高考成绩排名(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规定的“博文I线”的要求(“博文I线”标准以我校各招生组通知为准),或高中阶段取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金、银或铜牌者,可获得博文奖学金I。
七、招生咨询
学校招生办公室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admissions-jz@cuhk.edu.cn
学校网址: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